2019-03-07 10:29:05 来源: 南通网
南通网讯 昨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8年度企业破产十大典型案例。由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转清算一案成功入选,该案由此成为全省法院破产审判探索与实践的典范。
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是以汽车滚动船、化学品船、海洋工程结构船等高端船型建造为主的大型船舶制造企业。因造船行业整体陷入低谷,该公司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难以为继。
2014年12月26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对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申请。后因公开招募投资人未果,且明德重工未能在法定重整期间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法院于2015年7月裁定终止明德重工重整程序并宣告其破产。
法院经审查查明,明德重工现金流枯竭,可变现财产评估价值为24亿余元,负债52亿余元。破产清算程序启动不久,管理人将明德重工所有财产整体拍卖,但四拍流拍,资产报价骤降。由于船舶企业生产设备大部分系非通用性设备,买受人范围较窄,加之船舶制造行业处于低谷,管理人将明德重工可变现财产价值调整为5至7亿元,并参照重整程序中招募投资人方法推进资产变现,结合意向购买人的不同购买目的和意向,在报价较高的意向购买人中进行重点谈判,最终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网络竞拍以5.76亿元购得全部破产财产。
2016年12月,厦门象屿在南通投资成立南通象屿海洋装备有限公司,新企业整体受让明德重工全部资产的同时,成功续聘140余名原企业生产管理骨干和技术人才,大部分在册职工和外包队伍来自原企业,实现营业、技术、人才整体转移。管理人在按比例清偿明德重工债务后,申请终结破产清算程序。2018年2月,通州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2018年7月,省高院院长夏道虎在南通调研时,称该案为全省法院“重整式清算”示范案例。
一年多来,南通象屿厂区面貌焕然一新,成立后12个月首艘新造船舶即下水,17个月实现首制船舶交付。公司总资产逾23亿元,手持生效船舶订单共40艘,合同总造价约56亿元,经营线表计划已排满至2020年,接单总载重量位于全国船舶制造行业前列。
省高院认为,破产清算案件的通常做法是,将破产财产通过拍卖变现,所得款项按比例进行分配。但在本案中,法院将重整价值理念运用到破产清算程序之中,投资人获得破产企业原有营业事务、人力资源、销售渠道及区域影响力,原优质资产与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在新企业内得以优化,清算功能与重整再生目标得以统一,收到了“腾笼换凤”的良好效果。
记者冯宏新 通讯员顾建兵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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