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4 10:29:12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刘某有个身患精神疾病的女儿,但女婿作为监护人却不尽监护职责,刘某为维护女儿的权益,向法院申请撤销葛某监护人资格。记者昨天了解到,如东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葛某作为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刘某为女儿的监护人。
刘某的女儿周某被鉴定为精神残疾三级,其监护人为丈夫葛某。自2009年开始,葛某将周某的低保补贴领走,却找各种理由不照顾周某,不履行监护职责。无奈之下,母亲刘某只得让女儿跟自己住,照顾她的日常起居。刘某认为,葛某怠于履行职责,于是告到法院,要求撤销葛某对周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自己为周某的监护人。
如东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为精神残疾三级,葛某作为其第一顺序的监护人,未能履行职责,现刘某作为周某的母亲,自愿担任监护人,法院对刘某提出的申请予以支持。
同时,法院认为,虽然法院判决撤销了葛某的监护权,但葛某与周某的夫妻关系仍然存在,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没有发生变化,葛某仍应当负担周某必要的扶养费。
通讯员 肖文明 曾凡平 记者 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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