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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微信账号”,这种“生意”不能做!

2021-05-11 10:13:59 来源:

□郝冬梅

如果有人要租你的微信账号,你会怎么办?面对这个问题,20岁的彭刚选择同意。他与朋友将微信账号租借给他人推广宣传境外赌博网站,甚至还做起“中间商”。近日,经重庆市开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彭刚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5月10日《检察日报》)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诈骗案件。这起案件的判决,最大的亮点不是“实施犯罪的人”判处了多少年徒刑,而在于“出租微信号的人”,仅仅因为“出租微信号”也被判处了徒刑。这起案件带来的警示是:“出租微信账号”,这种“生意”不能做!

“租用私人微信账号打广告,每日租金100元至130元不等……”2020年3月,在校大学生彭刚为赚取零花钱,在各类网站和贴吧寻找兼职信息,这则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他不仅将自己的微信号出租给不法人员,而且还帮助其他朋友将微信号租赁给不法人员,成了不法人员的帮凶。

随着网络诈骗手段的不断翻新,如今在网络上出现了“求租微信号”的生意,一些人为了利用他人的微信号从事犯罪活动,开始搜集他人的微信号。面对“轻轻松松就能赚钱”的承诺,“彭刚”们,没有经受得住诱惑,将自己的微信号租赁给了不法人员。当然,把微信号的密码等信息交付给不法人员的同时,他们也获得了不当利益。对于他们来说这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只不过这天上“掉馅饼”的同时,也“掉下了陷阱”。因为,你的微信号是在帮助不法人员实施犯罪。

眼下,全国各地都在打击“出租银行卡”的行为,为的就是斩断不法人员的“左膀右臂”。性质是一样的,“出租微信号”也是在为犯罪提供帮助。“出租微信号”其实和“出借身份证”性质差不多,最终害的都会是自己。因为微信号在注册的时候就是“实名制”的,相当于借助了你的信息实施诈骗。

当然,对于微信号的运营商来说,也是需要反思的:为何微信号可以轻松租赁?为何能够轻轻松松发布不法信息?不法信息拦截系统是不是该升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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