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5 14:08:57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12日,南通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海安、如皋等地,现场考察首批申报培育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南通市级财政首次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奖补百个示范村和先进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吹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号角,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上月初,我市召开培育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先进村动员会,印发了《关于培育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到2021年年底,全市建成5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50个乡村振兴先进村,其中产业兴旺类、生态宜居类、乡风文明类、治理有效类、生活富裕类各10个。为了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组建了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产业兴旺指导组、生态宜居指导组、乡风文明指导组、治理有效指导组、生活富裕指导组五个指导组,分类指导推进工作。今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奖补,计划按每个示范村300万元、先进村1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1∶1配套资金。
目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召开评审考察部署会议,正在各县(市、区)组织评审和现场考察工作,计划1月底公布50个示范村和50个先进村的培育名单。
记者唐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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