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3 08:35:18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记者李彤)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南通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记者22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将专门用于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增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应急救援基本设施建设、应对处置突发事件、防灾减灾和救灾救援等方面。在不违反部、省财政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将中央、省级财政下拨的安全生产补助资金与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对县(市、区)重大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和范围,界定了专项资金管理的职责权限,规范了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程序,以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提升地区防灾减灾与应急处置能力,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市财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该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主要涵盖未列入年度市本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其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急需实施的建设支出;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突击组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专项支出;未列入单位部门预算的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专项物资购置支出;处置突发事件支出;防灾减灾和救灾救援支出五个方面。《管理办法》中特别强调,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弥补单位的办公经费。
该负责人说,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补助的形式对项目予以支持。同时,市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绩效评价进行了完善。《管理办法》对项目单位以及负责项目受理、核查、评审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都明确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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