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5 10:24:13 来源: 南通网
□戴先任
2年前,下载“金山毒霸”后,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李同学发现,自己的电脑中被捆绑安装了猎豹护眼大师与软件管家两款软件。为此,其与“金山毒霸”运营公司对簿公堂。历经一审宣判、上诉……近日,案件终于有了结果。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被告支付原告700元赔偿款。
(9月24日《中国妇女报》)
小李认为,自己在下载金山毒霸软件时,未被明确告知捆绑安装其他软件,此行为已侵犯其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而被告则辩称,猎豹护眼大师及软件管家并不是捆绑软件,而是金山毒霸的内置功能模块,系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多实用、方便的功能而设置;提供下载服务时,已在官网上载明该软件的介绍,原告自身存在未事先阅读的过错,因此不存在侵害用户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情形;至于推送广告的行为,则是行规。
被告的辩解不足以采信,消费者在选择下载金山毒霸软件时,必须同步下载及安装“护眼模式”及“软件管家”,且这两款软件并不能独立卸载。此举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而推送广告成了行规,这倒是句大实话,无意间透露了互联网行业的潜规则。
广大网友深受“霸屏”的网络弹窗广告困扰。而一些互联网平台搞捆绑安装,下载他们的软件后,还会搭售一些流氓软件,这些流氓软件还难以删除。
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往往不会为了这些小事诉诸公堂。就如此案,历时两年,得到的赔偿款不过700元,从经济的角度来说得不偿失。但通过李同学的诉诸公堂,金山毒霸捆绑软件的行为消失了,这就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权益。李同学所谋者大,她的较真精神值得所有消费者学习,但也不能苛求所有消费者像她一样较真,对于个人而言,这样的维权成本太高。
正因如此,对于网络弹窗广告、“捆绑软件”等网络顽疾,更需要监管部门能够加强监管,而不应寄望于消费者“一个人的战斗”。要能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强有力监管,根治弹窗广告、“捆绑软件”等顽疾。“大学生告金山毒霸捆绑安装”是消费者维权的典范,但并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最优解”,要打击横行网络的各路“毒霸”、打掉他们的网络霸权,还需要监管的霸气治理,才有望实现网络空间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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