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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其所有“买”的房子竟是出租屋

2021-03-20 11:16:28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崇川法院执行法官陈江涛第一次见到顾锦荣老人时,是在一间简易矮房的铁皮门后。“我已经3天没吃饭了。”发着39度高烧的顾锦荣躺在逼仄角落里一张小床上,虚弱地说出这句话。

两人最近一次见面是在敬老院。3月15日,陈江涛来这里探望顾锦荣,刚理完头发的老人躺在床上,拉住他的手,激动得泣不成声。

76岁的顾锦荣终身未婚,无儿无女,曾经独自居住在崇川区外环西路边一间不足1.8米高的简易房屋内,靠着拾荒为生。但这间简易房,竟也不属于他。

故事要从2004年说起。当时,南通某市政工程养护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作为所有权人,将这间房屋出租给浙江籍商人陈宏生。陈宏生租下这间路边的小屋后,却打起了另一把算盘。

彼时,顾锦荣拥有一套拆迁安置房。他听信陈宏生劝说,把安置房卖掉后,以8万元的价格从陈宏生手中“买”下这间更具升值潜力的沿街“旺铺”。可顾锦荣并不知道,这只是一间由陈宏生每月支付330元租金的出租房,他也不知道房屋买卖需要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过户登记。

2013年1月,市政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上门追索租金时,发现这里已由顾锦荣实际居住使用。直到这时,顾锦荣才明白自己上了当。

2019年3月,市政公司向顾锦荣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其腾空房屋。顾锦荣没有去处,没有配合。无奈之下,市政公司将陈宏生告上法庭,顾锦荣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庭审中,陈宏生和顾锦荣均未出庭应诉。2020年4月,崇川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市政公司的诉讼请求,要求陈宏生及顾锦荣将该房屋腾空后交还给市政公司,并支付所欠的房屋使用费。

判决生效后,顾锦荣没有主动履行,市政公司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接下这个案件后,崇川法院执行法官陈江涛先后3次上门实地调查,均因大门紧锁未找到被执行人无功而返。随后,陈江涛到辖区派出所对顾锦荣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解,希望通过儿女规劝其早日搬离占用房产。一调查才知道,顾锦荣终身未婚,无儿无女,且户籍登记地所在村早已撤并,原居所已被拆迁。

老人到底什么境遇?案件该如何突破?今年2月18日,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陈江涛第四次来到这间房屋。持续敲门后,屋里终于传出声音。几分钟后,一位老人畏畏缩缩地打开门又退回到床上。眼前的景象让陈江涛心头一颤:床褥靠墙杂乱地堆放着,窗户破损寒风灌入,煤气灶锈迹斑斑,拾来的塑料瓶、硬纸板散在角落……

得知老人3天没吃饭还正在发烧,陈江涛赶紧烧了壶开水,蒸上两个馒头。照顾老人简单服用些开水、食物以后,他查询了相关的政策,国家对于无儿无女又失去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有保障政策。目前,顾锦荣身患疾病事不宜迟。随后,陈江涛向院领导反映了这一情况,崇川法院向永兴街道办事处发函,请其尽快妥善安排老人入住敬老院事宜。

前几天,陈江涛接到永兴街道民政工作人员电话,顾锦荣已经被安排入住敬老院,其身患肝腹水疾病也会被安排救治。

据了解,那间矮矮的小屋,不久之后即将被拆除,周围的滨江地块将建设成为南通的“城市会客厅”。

(文中所涉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通讯员徐振宇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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