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1 10:30:05 来源: 南通网
邻里间相依而居本是美事,海门余东镇的一对邻居却因为一个杂物间数年间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对簿公堂。记者昨日从海门法院了解到,该院执行局组织执行人员对杂物间进行了强制拆除。
俞某与郁某是邻居。2018年,俞某在郁某的房屋北侧搭建了一间杂物间,用于存放电瓶车等杂物。杂物间与郁某家房屋之间最近距离仅有30厘米,而两座房子又高度相仿,将郁某家房屋北侧的窗户挡了个严严实实。郁某认为,杂物间影响了他们家的通行、通风、采光及排水,于是将俞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他将杂物间拆除。
案件审理中,俞某拿不出证据证明,他对杂物间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并办理了有关工程建设手续。并且,承办法官经过现场勘查,发现杂物间确实对郁某家的通风、采光等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
海门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的相邻权利人应该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搭建建筑物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俞某搭建的杂物间已经超过社会一般人的容忍程度,因而应该全部拆除。
判决生效后,俞某并没有及时遵照执行。于是,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劝解,希望两家能相互体谅,秉承友好和谐相处的原则,将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郁某与俞某积怨已深,谁也不让步。最终,海门法院执行局决定对俞某搭建的杂物间进行强制拆除。
通讯员王欢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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