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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私砍公路边30棵水杉 赔偿逾三万元

2020-12-15 14:47:30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私自砍伐公路边的绿化树木违法吗?违法!如皋一村民就因私自砍伐如泰运河桥下锥坡的30棵水杉,不仅赔了钱,还要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昨天,记者从如皋公路部门了解到,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当事人已赔偿公路部门路产损失费30024元,案件正在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中。

11日下午2时36分许 ,当事人在204国道764K+500处下行线砍伐树木,该路段系如泰运河桥下锥坡,不容易被发现。巧的是,如皋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巡查人员当时正在204国道沿线养护巡查,隐约发现有人在桥外侧边坡作业,感觉十分蹊跷,遂前往查看。当时,该村民已经砍伐了30棵水杉,面对巡查人员的询问,他还辩称树是自己种的。巡查人员一边向如皋公路分中心业务部门汇报,查阅树木的产权及是否经绿化管理部门同意,一边与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皋执法大队取得联系,在执法大队的配合下,终于查清事实。原来,当事人系如皋市城北街道村民,砍伐树木竟是为了占用该路段建设物流停车场。

鉴于当事人破坏公路绿化数量较大,已属“民转刑”案件,如皋公路分中心立即向如皋市公安局报警,当地袁桥派出所立案侦查。目前,经警方处置,当事人已赔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产损失费30024元,后续还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公路部门提醒公路沿线群众,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属于国家财产,任何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 彭军君 通讯员 冒爱华 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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